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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肖传辉、陈景平二位同志在面对落水女子遭遇溺水的紧急危险情况时,为挽救其生命,在没有救助义务的前提下,自愿挺身而出,勇救落水女子。 近日,邵武市公安局确认肖传辉、陈景平二位同志的见义勇为行为。 1.肖传辉,男,汉族,1984年10月生,福建海德福新材料有限公司职员。曾因2023年6月13日晚从8米高桥跃入河中勇救落水女子的见义勇为行为,获得“福建省第三十一次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陈景平,男,汉族,1961年4月7日生,福建省邵武闽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退休工人。 2026年4月11日22时许,肖传辉途经溪南路紫云桥时,听到河中呼救声,发现一名女子落水后被湍急水流冲向下游,情况紧急。 肖传辉寻得一只救生圈抛投未果,又找到第二只救生圈,果断翻越护栏跳入河中。当时天色昏暗、降雨影响视线,他一边向女子喊话定位,一边奋力游去,找到女子后让其抓住救生圈,扶着救生圈带她向岸边移动,虽体力不支仍未放弃。 与此同时,陈景平听到呼救后,立即跑到河边,找来竹排奋力划向二人参与救援,他安慰女子、指引二人抓住竹排,将竹排划向岸边。上岸后,民警及时送肖传辉和落水女子就医,女子脱离危险,肖传辉身体无碍。 4月14日,邵武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越天,邵武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市见义勇为工作协会会长季育彦,专程前往肖传辉家中慰问其及家属,送上慰问金和慰问品。 交谈中,王越天书记详细询问肖传辉的身体、工作和家庭情况,高度评价其再次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的行为,称赞他是邵武见义勇为优秀代表、全市学习榜样。肖传辉及家属对市委、市政府的关心表示感谢,肖传辉称救人是本能,今后遇类似情况仍会果断出手。 邵武市公安局经核实确认,肖传辉、陈景平二位同志在面对落水女子遭遇溺水的紧急危险情况时,为挽救其生命,在没有救助义务的前提下,自愿挺身而出,勇救落水女子。其行为符合《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三条之规定,正式确定二人的见义勇为行为。 肖传辉三年内两度见义勇为,陈景平危急时刻主动出手,二人以平凡之举彰显不凡担当。这份荣誉是对他们善举的肯定,也体现了邵武崇尚见义勇为的良好风气,将带动更多市民传递正能量,为平安邵武、文明邵武建设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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