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盯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监管的真实性、合规性、有效性。其中,农业农村、发改、水利、林业部门重点围绕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方面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财政部门统筹业务指导,重点聚焦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方面问题开展整治。整治资金范围为2022年以来中央、省、市、县各级下达的资金,包含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农村部门聚焦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农机购置补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设施渔业以及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作为“小切口”项目。发改部门聚焦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林业部门聚焦森林生态补偿资金,水利部门聚焦农村供水资金作为“小切口”项目。
1.审核把关是否到位。审核把关不严、不及时,超标准、超范围及重复发放等问题。
2.补贴发放是否到位。因挤占挪用、迟拨滞拨等拖欠农民补贴等问题;通过虚增土地面积、种植作物品种或虚列名单、虚开发票等手段骗取套取补贴等问题;贪污侵占、雁过拔毛等问题;在群众申领拨付过程中敷衍应付、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
3.信息公开是否到位。未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开展补贴政策公开和补贴结果公示。
1.项目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脱离实际盲目上项目,项目前期谋划、调研工作开展不实;弄虚作假、多头申报、重复申报,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违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擅自决定项目立项、审批结果和资金分配;项目未按序时进度推进,竣工验收不规范,未竣工却已验收、已竣工却迟迟不验收、建设质量不达标仍通过验收;违规干预插手项目招投标及建设、验收,谋取不正当利益;日常监督检查“走过场”;项目后续运行管护不到位,无管护制度或有管护制度执行不到位,建成后未正常有效运行,导致闲置废弃等;在项目申报中要求或引导接受中介机构服务或以中介机构名义向政府相关部门直接代理申报资金项目等问题。
2.项目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项目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拖延验收造成无法拨款;截留、挪用、贪污侵占、骗取套取项目资金,如优亲厚友、偷工减料或虚增工程量、虚列项目开支,套取项目资金;超额度列支工作经费,违规支付中介费、长期拖延工程款;项目资金拨付以现金支付方式代替转账;资金安排不合理,超范围使用资金,擅自扩大、变更项目资金用途;履行资金使用管理、绩效管理、监督管理等责任不力;未按规定公开公示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