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众所周知的道理。然而总有个别驾驶员贪一时方便、图一时侥幸,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邵武市公安局自开展“全警管交通、降事故保平安”攻坚2号专项行动以来,严查各类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五一假期前夕,邵武公安查处一批酒醉驾违法人员,现对部分违法人员进行曝光。
4月26日02时20分许,周某醉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行驶至下沙镇化肥厂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周某酒精检测值195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4月19日20时06分,游某饮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行驶至邵武市熙春路地税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游某酒精检测值为40mg/100ml,因游某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扣12分,扣留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4月26日19时48分,丁某饮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行驶至邵武市解放路水北小学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丁某酒精检测值105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4月20日0时10分许,兰某醉酒后无证驾驶无牌超标三轮电动车行驶至福寿路路段时被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兰某酒精检测值为140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相较于平时有所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饮酒后会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力大幅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饮酒后视野还会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