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中职学校招生计划。本市辖区2所中职学校计划招生1130人。(1)邵武职业中专计划招收530人,设置计算机应用、电子商务、幼儿保育、精细化工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药剂、电子技术应用、数字媒体技术应用、中药学等9个专业。其中:与高职院校联办五年专计划招收130人(学前教育50人、数字媒体艺术35人、中药学45人);(2)闽北高级技工学校计划招收600人,设置化工安全管理、机械设备装配与自动控制、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汽车维修、数控加工、化工工艺、无人机应用技术、美术绘画、幼儿教育、计算机应用与维修、计算机动画制作、会计等13个专业。
(二)照顾政策
根据《南平市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南平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招委〔2024〕3号)文件精神,我市2024年执行如下政策:
1.少数民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子女享受加3分照顾。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享受加3分照顾,且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地市级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享受加3分照顾。
5.驻军部队军人子女2021-2025年享受加5分照顾;2026年起取消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在职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2021-2025年享受加5分照顾;2026年起取消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省级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享受加5分照顾。
8.“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病故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获得中央军委表彰(含中央军委机关十五部门、原四总部中,两个及以上部门联合表彰)、省级及以上军地联合表彰等军人的子女”和“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消防救援英雄模范(含转制前获得的相应奖励)的子女”享受加27分照顾。
9.烈士子女(含公安烈士子女)享受加50分照顾。
10.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含执行外交任务或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的军人的子女)享受加50分照顾。
11.照顾政策说明
(1)享受高中阶段招生照顾政策的对象,仅限于应届初中毕业生。
(2)享受政策照顾的加分,以量化方式计入中考投档总分。
(3)考生照顾加分不能累加,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项。
(4)凡享受按政策照顾的考生,必须填写“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提供相关原始证明,经我市有关行政部门确认签字盖章,交由学校汇总公示后送达市招生考试中心,逾期不予办理。
(5)政策照顾的申请办理,按原规定和程序实施,由市招生考试中心负责落实,“注意录取”花名册报送南平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复核备案,有关证明材料由审核部门备存。
(6)往届初中毕业生不享受政策照顾,且在报考普通高中实行从投档总分中扣除32分后,再参加择优录取。
(7)享受中考优待政策的军人子女,按《南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军人子女中高考优待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办理。原《南平军分区政治部 南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平市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政联〔2016〕1号)中与上文不相符的内容,按该通知执行。
请各校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规范审查程序,严格审查负责制,加强加分考生信息公示,确保我市高中阶段招生照顾政策精准实施和中考中招工作平稳有序。
(三)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1.填报志愿
普通高中、中职本科“3+4”、五年制高职院校、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志愿填报、招生计划及具体录取办法另文通知。
2.本市高中录取条件及办法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南平市集中统一录取,根据学生志愿,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择优录取在我市报名、且在我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的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高中阶段招生的投挡分由“文考总分”和“照顾分”相加组成。中考成绩卷面原始分、科目换算分和招生录取总分,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我市高中校录取办法如下:
录取普通高中最低等级要求:综合素质评定为C级及以上;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等10门成绩和物理、化学、生物3科实验操作考查成绩及音乐、美术、信息技术3科综合考查考试科目成绩均为D级及以上。
投档分含中考总分、政策照顾加分或往届生扣除分。2024中考总分分值为800分,含语文、数学、英语3科原始分(试卷满分均为150分);物理原始分的90%,化学原始分的60%,道德与法治、历史2科原始分的50%,生物、地理2科原始分的30%(以上6科试卷满分均为100分);体育与健康满分40分。
(1)一级达标校邵武一中录取
录取办法:按统招生、定向生的顺序录取。
①统招生录取办法:在具备我市录取普通高中最低等级要求的考生中,在第一志愿填报邵武一中,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面向全市择优录取302人。
②定向生录取办法:在本校报考且在本校就读或在市外就读回本市服务区学校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具有定向生资格。统招生录取结束后,在第一志愿填报邵武一中,同时具备以上“录取条件”,且投档分不低于统招线70分的具有定向生资格的考生中,按学校分配定向名额,以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025年比例提高到不少于70%。
(2)二级达标校邵武四中录取
录取办法:按特长生招生、统招生的顺序录取。
①特长生招生:经南平市教育局审批,2024年邵武四中面向本市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54人(体育特长生20人,美术学科20人,音乐、舞蹈学科各7人),以上各类专业招生,若有某类专业招生人数不足,招生指标有剩余,则其剩余指标可以调剂给其它类专业使用。在市招生委员会和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指导监督下,由学校自主进行专业测试。具体招生方案由学校另行公布。专业测试合格名单经公示后上报南平教育局备案。学校要严密组织,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已被确定正式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其他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未达到学校自主招生方案中考成绩设定要求的,不予录取,但允许根据其填报的其他高中学校志愿参加中招投档。如招生计划未完成,其剩余计划数转入统招计划。被录取的艺术体育特长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本校普通班,原则上也不予办理转学(特殊情况需转入南平市其他高中校,须达到该高中校当年高中最低统招录取线)。
②统招生录取办法:在具备我市录取普通高中最低等级要求的考生中,根据计划数和报考志愿,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面向全市择优录取。
(3)三级达标校邵武七中录取
在具备我市录取普通高中最低等级要求的考生中,根据计划数和报考志愿,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面向全市择优录取。
(4)严控最低录取控制线。我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为南平市中考总分在第70%位学生的分数。往届生从中考录取总分中扣32分后再参加普通高中投档录取。各高中学校均不得招收南平市划定的普高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学生,不得录取已被其他高中录取的学生。各高中校招生计划若未完成,不予补录。
(5)如中考录取最低分数并列且线上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优先录取顺序为:①享受政策照顾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②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地理、生物10科总分高的考生;③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5科总分高的考生;④语文、数学、英语、物理4科总分高的考生;⑤语文、数学、英语3科总分高的考生;⑥语文、数学2科成绩总分高的考生;⑦语文学科成绩高的考生。
(6)放弃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须于高中录取分数线公布后的2日内,向市招生考试中心提交放弃申请报告。由市招生考试中心随后统一向南平市基教中心上报放弃名单。
(7)根据《福建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费等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文件的通告》(闽发改服价〔2020〕588号)规定,学生不再缴纳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费。中考以县(市、区)为考区,依省、市相关规定由各县区负责组织实施。由南平市统一组织的答题卡扫描费、阅卷费原则上将按各辖区参加考试的学生数比例,由县、市财政分级承担(市属校原则上由市级财政承担。具体分担另文明确)。由教育局提请当地政府和财政部门将相关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