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福建省发布《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的决定》。 早在2012年,晋江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出台了《晋江市公办高中学生免学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补助对象为2012年春季起具有晋江市所属公办普通高中正式学籍的学生。补助标准为一级达标中学1900元/生·年,二级达标中学1700元/生·年,三级达标中学1500元/生·年,普通高中700元/生·年。 2017年春季起,泉港区公办普通高中实施免学费和生均公用经费双向补助,免学费对象为该就读且具有本区公办高中学籍的普通高中学生。其中,省一级达标校每生每学期免学费补助950元,省二级达标校每生每学期850元,省三级达标校每生每学期750元,一般普通高中校每生每学期350元。来源:东南网综合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海峡教育报泉州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