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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武市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人才子女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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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1 11:49: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福地邵武 于 2023-6-21 17:30 编辑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形成关心关爱人才长效机制,对满足以下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创(就)业人才,其子女在幼儿园招生阶段给予妥善安排,具体以教育部门招生工作办法为准。
一、 人才对象
(一) 机关事业单位人才
1.邵武市机关事业单位(含工作地在邵武的派驻单位)工作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含邵武市外)在编在岗工作满5年或在乡镇(街道)工作满3年;
2.本科(急需紧缺专业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近5年获得年度考核优秀等次1次以上或县级以上综合性表彰1次以上。
需同时满足以上3个条件方可申请。
(二)企业人才
1. 邵武市企业创(就)业人员,在南平市缴交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医保5年以上;
2.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含二级技师及以上)。
需同时满足以上2个条件方可申请。
二、实施办法
1.符合以上条件的人才可填写《邵武市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园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审核把关、主要负责人签字后,送市委人才办复核认定。
2.夫妻双方均为上述人才对象的,只做一方申请。
3.经认定符合条件的人才对象子女在参加全市电脑随机派位未被公办幼儿园录取的,市招生办根据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安排。若同一所学校报名人数超过计划学位数,则实行电脑派位安排。
4.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进行严肃问责,并取消相应入学资格。同时取消该单位(企业)干部(员工)下一年度享受该项人才政策资格。
三、其他事项
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享有最终解释权。


                                                      中共邵武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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