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开始了!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 经济普查每五年进行一次 分别在逢3、逢8的年份实施 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8月份开始 单位清查入户正式启动 全市495名普查员将佩戴两员证件 对全市清查对象逐一上门登记 请您准备好相关证照 积极配合调查
包括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大到一套表调查单位,小到个体经营户,只要有生产经营活动的实体,都要纳入普查!
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和相关信息,如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等。
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对象要按时、如实地提供普查数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普查法纪,不折不扣执行普查方案,不得以任何方式参与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相关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同时,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单位信息将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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